國內施工機械設備租賃業的發展現狀長期以來,施工場現狀機械設備從屬于施工企業,以服務于本企業施工為目的,導致機械設備的利用率低、投資效果差的局面。同時各企業購置的機械設備幾乎相似,重復投資嚴重,造成社會資產的嚴重積壓。機械設備嚴重老化,閑置設備量大成為施工企業的沉重負擔,限制了機械設備的發展與進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確立之后,必須講求設備的投資效益。要使施工機械社會化,必須盡快建立機械設備社會租賃市場,以此盤活機械設備固定資產,體現投資效果,提高機械設備的利用率,實現機械更新換代的目的。建立機械設備社會租賃市場,可以提高機械設備管理、使用、維修、保養的水平,有利于降低消耗,節約人力、物力、財力;有利于開展技術培訓和國際交往,提高自身的素質。 但是由于諸多因素的影響,機械設備租賃業的發展受到嚴重制約。 ⑴租賃業的宏觀管理,缺乏統一的歸口部門。 目前租賃業受到外經貿部、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門的管理,權力分散、責任不清,容易產生相互摩擦、相互推諉的現象,難以在政策上協調統一,使我國的租賃業管理陷入有名無實的“真空地帶”。與此相反,我國租賃業至今尚無一個與政府主管部門有密切聯系的、對租賃公司的業務管理及信息加以協調、指導、溝通、服務的租賃行業協會。 ⑵缺乏保護租賃業正常發展的租賃法規,致使租賃業長期處于“無法可依,無章可循”的環境之中。 目前我國尚無一部系統完備的、旨在保障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租賃法。只是在《經濟合同法》、《民法通則》、財政部的有關文件及專業銀行自行制定的金融租賃暫行辦法中有一些簡單的規定,遠不能適應租賃業現實的需要。租賃業無法可依,租賃合同當事人沒有統一的行為規范,租賃合同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在工程投標、資信審查中,租賃業的合法性也未得到保護,嚴重阻礙了我國租賃業的正常運營和健康發展。 ⑶缺乏扶持租賃業發展的財政稅收政策。 國外為扶持租賃業務的發展,大多實行財務稅收優惠政策。而我國則長期將租賃融資視作貸款,在稅收上視同一般商業行為,一般銀行不受理租賃業的抵押貸款及銀行信用擔保,保險業也不參與租賃業的保險工作,這已成為租賃市場正常發展的障礙。 ⑷目前租賃業務的種類比較單一,基本上限于一般性進口融資租賃和兼營性的實物租賃。 在融資租賃中諸如回租、出口租賃等業務幾乎沒有開展。在實物租賃業務中還很少開展以租代售業務。導致租賃形式單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國有資產管理制度的束縛,賣方信貸及信用保險的不配套,租賃媒介的信譽度及國有經濟懼怕風險等原因,最為明顯的是制造廠商只售不租的現象與國外同類企業產生明顯的差距。這些原因鉗制了我國租賃形式多樣化的發展。 ⑸拖欠租金十分嚴重,導致租賃公司資金周轉困難。 據有關資料顯示,截至1994年底,中外合資租賃公司中有17家被拖欠租金達6億美元。巨額租金拖欠使各租賃公司陷入嚴重的經營困境。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及逐步完善,相信我國租賃業作為一個新興行業,一定能肩負起歷史的責任,不斷發展壯大。 |